根据学校《关于进行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》的精神,结合计算学部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细则。
一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4. 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5.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二、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
1.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
等级 |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| 学业奖学金 (元) |
特等 | 20% | 22000 |
一等 | 20% | 12000 |
二等 | 60% | 6000 |
2.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。
三、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
1.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:校本部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(有协议规定的,执行协议政策),定向就业类中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、“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”的硕士研究生。
2.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研究生范围:校本部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,定向就业类中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的博士研究生。
3.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,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标准。
四、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
1.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1)研究生课程成绩积分(最高45分,学部提供);
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以从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。
课程成绩积分=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*所占权重45%。
2)论文开题成绩与硕士科研综合表现积分(最高45分)
(1)开题成绩积分(最高15分,由中心考核)
论文开题的评议结果采用五级分制,记为“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”,相应参考分值为:“优秀”15-13分,“良好”12-10分,“中等”9-7分,“及格”6-4分,“不及格”3-1分。
(2)创新性学术成果积分(最高15分,学院考核)
类别 | 具体内容 | 分值 | |
A类创新性成果 | l 本领域顶级国际期刊论文; l 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或JCR一区期刊论文; l CCF A类会议论文; l 国家级科研奖励(有证书); l 省部级一等奖(有证书); l 已产生重大效益的授权发明专利。 | 15 | |
B类创新性成果 | l 中科院三区及以上论文或JCR二区及以上论文; l CCF B类会议论文; l 学部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或会议(列表见附件); l 相关的国内一级学会顶级期刊论文; l 省部级二等奖(有证书); l 国际/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; l 参与撰写的高水平专著(撰写字数1万字以上,有署名); l 参与制定的国际/国家/行业标准(有署名); l 参与撰写并被采纳的国家或省部级咨询报告(有署名); l 具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(鉴定证书等)。 | 12 | |
C类创新性成果 | l 省部级三等奖(有证书); l 参与完成的重大项目结题报告、科技报告、国防报告(有署名); l 国际/国内重要科技评测或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(排名第1)。 | 10 | |
注: 1. 学术文章中某些学术声誉较差的期刊除外,如IEEE Access等期刊。 2. 成果只奖励1人,分值系数:第一完成人1.0,第二完成人0.5,第三完成人0.3,第四完成人及以后0.1。如果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自己的导师时,等同于第一作者;其它情况正常排序 3. 成果内容必须与课题相关; 4. 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; 5. 作者署名中必须包括参评者导师; 6. 成果录用时间应在参评者硕士研究生入学之后。 7. 若已发表附文章复印件,若已录用待发表附录用通知及版面费收据,若只有EMAIL通知要由导师审核签字认定其是否属实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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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科研实践积分(最高15分,由中心和学部考核);
国家级竞赛一等奖,负责人加5分、成员4分
国家级二等奖、省级一等奖,负责人加4分,成员加3分
国家级三等奖、省级二等奖、校级一等奖,负责人加3分,成员加2分
其余等级不加分。
荣誉加分中,同一学期所得分数不累加,取每学期最高者;其他德育竞赛按奖状中公章的相应级别折算加分。
3)导师评价积分(最高5分,由导师提供)
导师对研究生学习、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。
德育综合表现积分(最高5分,由学工考核)
参考评分标准:思想作风正派,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系、所、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,尊敬师长、团结友爱。 无具体加分细则。
2.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。
3.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。
五、日程安排
2023年9月10日前 完成硕士研究生开题
2023年9月15日前 完成奖学金评定
2023年9月22日前 完成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
2023年9月25日前 评定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
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
2023年6月30日